同志驕傲月專文- 從佛教、道教觀點看LGBTQ+迷思

by 卜知木易楊

同志驕傲月專文- 從佛教、道教觀點看LGBTQ+迷思

今年是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》(俗稱同婚專法)實施四週年,台灣不僅是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,五月時立法院更是三讀通過修正法案,納入共同收養子女的規定,完善同志家庭的權益,性平與人權價值更進一步。

回首2018年公投前後,社會上關於同婚法制化的種種討論,其中也不乏宗教團體的聲音,對多元成家提出嚴厲的質疑,例如「破壞家庭價值」、「同性性行為有違清規戒律」、「陰陽不調有違天理」……等等,其實也讓許多同志朋友感到受傷,甚至自我懷疑,是否在宗教信仰的世界裡再無容身之處。

但是,如果我們回歸教理與戒律的理性詮釋,LGBTQ與多元成家,其實一點都不邪曲!

  • 佛學觀點來看家庭價值與同性情慾

佛教的終極追求,以「斷除生死輪迴」為目標,達成生命的解脫,也就是所謂的「成佛」。為了達成涅槃的境界,僧人選擇出家修行,斷除對俗世價值的依賴跟執著,包含名利、物質,以及感情。事實上,愛情與性欲可以視為貪欲與執著的一環,是必須捨棄的。釋迦牟尼佛拋棄身為一國太子的地位與物質,也拋棄了妻兒親眷,出家修行;成道後回到故國,也一一度化自己的親人出家。

《華嚴經.淨行品》有云:「知家性空,免其逼迫」,意思是說,家庭本來就是因緣際會的產物,不會恆常存在,人生的追求不該被家庭牽絆。對於沒有出家的佛教徒,佛教有一套生活準則,旨在斷惡修善、增長學佛的因緣,強化求道的心志。

綜觀以上,佛教不追求、不否定、也不肯定愛情與家庭的永恆神話或單一價值,所以強行對「愛情」與「家庭」賦予標準,並且強加在不同族群身上,與佛教義理是互不相通的。

另一方面,戒律中的「邪淫戒」,也時常被當成攻擊同志的依據,認為只有異性婚內性行為是正淫,其他都是邪道。但我們應該回歸戒律的初衷,來看待佛教對性欲的觀點。若是以超脫輪迴為目標的修行者,都必須斷除情欲,無分形式與性向。而情欲作為生理現象,固然可以帶給人愉悅,但也可能造成很多的痛苦與煩惱,所以要謹慎面對,不要為了滿足自己的情欲,而傷害配偶、孩子,甚至是無辜他者,這一點也同樣無分性取向。由此觀之,普通人只要能夠保護自己與旁人,不會因為衝動或不安全的性關係而受傷或苦惱,在倫理上也就不構成應當受譴責的理由。(註:本段論述引用自佛教弘誓學院 釋昭慧法師專訪:【名人專訪】釋昭慧法師| 情感關係裡,也要記得「離苦得樂」 – 藍色是分手的顏色

眾生平等,人人皆有佛性,同志族群也有「離苦得樂」的期待,如果用僵化的價值判斷,讓非異性婚戀的族群受到傷害,甚至為此放棄佛學的哲思,想來也不是佛菩薩所樂見的。

  • 道教與中國傳統哲學觀點來看所謂的「陰陽協調」、「天理甲子」

想必大家都記憶猶新,有部分民眾將氣候異常歸咎於同志族群,認為「破壞陰陽和諧」,違背天理而導致災厄。「人不照天理,天不照甲子」的思考邏輯,認為人間世道如果不符合「天意」,那麼自然現象也會隨之受到影響,隱含「天罰」的意味,相當帶有原始信仰的色彩。

這種論述在漢朝非常盛行,以董仲舒為代表的儒者,雜揉了先秦陰陽家對於陰陽五行、天運流轉的觀念,形成「天人感應」等讖緯之說,將天象的災異或祥瑞與人事禍福進行穿鑿附會。但是,「天人感應」之說,實際上是文人集團用以制衡專制皇權的政治手段,皇帝身為「天子」,代表萬民受命於天,一旦有災異發生,便是皇帝「德不配位」,甚至能以讖緯鼓吹禪讓;漢朝的皇帝也常在面臨天災人禍的時候「下詔罪己」,形成特殊的政治生態。實際上,天人感應等讖緯之學經不起邏輯的考驗,也有違先秦儒家「子不語怪力亂神」的精神,很快就被其他哲學思潮取代。

道教的發展,以先秦道家哲學為基礎,同時融合了神話、自然信仰以及陰陽五行之說,形成「道法自然」的宇宙人生觀;而性別光譜與性向的流動,「陰中有陽、陽中有陰」,也是自然的一環。經過兩千多年的思辨與進步,社會與同志族群,又何須再被漢代的政治工具所綁架?

結論

透過分析探討宗教哲學的思想脈絡,我們可以豁然的發現,部分看似來自宗教道德的教條式批判,其實只是受困於單一、刻板、缺乏論述基礎的想像與恐懼。卜知相信,神明總是慈悲接納努力生活、追求幸福的每一個人,打破這些似是而非的藩籬與偏見,同志朋友也可以安心的擁抱對於宗教信仰的支持需求,我們的社會也能迎來真正尊重、平等、多元共榮的美好。

You may also like

Leave a Comment

法律顧問

卜知工作室對其發行之文章或與合作夥伴共同發行的作品享有版權。

對於上述版權內容,超越合理使用範疇、並未經卜知工作室書面許可的使用行為,卜知工作室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
法律顧問證書_卜知工作室

@2014 – All Right Reserved.